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7-04-07
根据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将中宁美橙光伏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状况公示如下:
该项目是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下发《关于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中卫供电局建设中宁美橙光伏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》(卫发改核准【2017】1号)文件批准立项的。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中卫供电公司,建设地点位于石空镇。该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0.3177公顷(4.7655亩),其中永久性使用林地0.1680公顷(2.52亩),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为0.1476公顷,其他林地0.0204公顷;临时使用林地0.1497公顷(2.25亩),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为0.1363公顷,其他林地0.0134公顷。
以上拟使用林地状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时间为2017年4月6日至4月13日。在公示期内,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以上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状况有异议,请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林业局反映,县林业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。接待时间:每天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00-6:00,联系电话:县林业局森林保护工作站09555034593,联系人:马兴忠 1372335267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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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5日